2023年是人類有溫度記錄以來最熱的一年,世界經濟論壇(WEF)於2024年1月公布了世界風險評估報告,提出未來十年全球的十大風險,第一為極端天氣事件、第二為對地球系統的劇烈變動、第三為生物多樣性流失及生態系統失衡,以上均與氣候變遷有關,氣候變遷議題再一次登上全球風險榜首。

台灣在氣候變遷的努力還要多加把勁

2050年淨零排放是聯合國所訂下之避免氣候變遷嚴重衝擊的目標。台灣2022年的人均排碳量約為每年13公噸,在全球200多個國家排名26;台灣的2030年國家自訂貢獻(NDC)減排目標24%,遠低於聯合國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指出之43%減排目標,才有望將升溫幅度控制在攝氏1.5度內。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我國減碳力道還須多加努力。

2024年碳管理走進實踐

2023年12月舉行的COP28會議,第一次將「脫離石化燃料」寫進決議文中,「以公正、有序和公平的方式轉型脫離化石燃料,以在2050年前實現科學的淨零排放。」未來將有更多能源效率技術的開發及再生能源的提供以減少仰賴石化燃料。

金管會發布的「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2024年為確信的第一年,資本額100億以上的個體公司需執行溫室氣體盤查確信。之後持續至2029,所有的上市櫃公司都需要完成個體公司與合併子公司的溫室氣體盤查與確信。

環境部將以2024年全廠溫室氣體盤查超過25,000噸的廠家,於2025年列為第一批徵收碳費的對象,以上的盤查範圍為單一工廠的範疇一及範疇二為主,尚未執行盤查的國內企業須儘早著手盤查。已盤查範疇一及範疇二的企業,其屬於上下游排放且量大的範疇三將是未來必須揭露的資訊,可以在2024年的盤查範圍內加入,及早作為因應。

歐盟CBAM第一次碳排放量申報須於2024年1月31前提出,台灣為全球第8大受CBAM衝擊的國家,美國及其他國家亦醞釀提出各自版本的CBAM。CBAM制度打破了國家的疆界,以貿易的手段促進全球進行減碳工作。台灣為外貿出口導向的國家,需要正視各國碳關稅制度的要求,包括申報碳排放量以及減少排碳量以符合各國的碳標準,否則將因缺乏碳競爭力而失去國際競爭力。因此,台灣企業須了解及熟悉CBAM申報制度,在歐盟CBAM過渡期間(2023.10-2025.12)的每季申報中逐步建立符合MRV的盤查申報制度,並要求前驅物供應商提出同樣嚴謹的做法。藉由正確的申報量,企業也可得知排放熱點,可以對症下藥進行減碳。若熱點是在前驅物,則企業可要求供應商減量,無法達成標準者可考量更換供應商,或增加供應商名單。2024年起CBAM每季執行過渡期間的申報,台灣受影響的企業切勿持僥倖態度,未來的碳競爭力必然是國際競爭力重要的一環。

減碳要求逐步提出

企業在盤查數據逐漸清晰的情況下,應擬定減碳計畫並執行之,例如以範疇一及範疇二為標的,依據自身的能力訂定2030的中期減碳目標,此目標可以是台灣NDC的24%,或是巴黎協定的43%,或依據企業自身的能力評估制定目標,再據以落實到每年需要具體減碳的數字。至於作法上可以是製程改善、能源效率提升、使用再生能源等,以上作法皆已窮盡時,購買碳權來抵減剩餘的排放承諾亦是可行的做法。

2024年1月證交所更新「上市櫃公司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明訂上市櫃公司分階段適用揭露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之時程,以上可以理解到在完善盤查資訊後,減碳才是減緩溫室氣體的實質重點。除了政府的政策方向已朝實質減量進行外,供應鏈及CBAM也都有減量的時程表,企業應及早因應。